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第六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第六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9浏览次数:607

 各学院、部处:
       为倡导“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教师风范,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凸现教师群体榜样的力量,营造良好的教风、校风,学校决定于2013年4月—5月开展第六届“十佳教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职教师,从事一线教学、科研、管理工作3年以上,中层及以上干部一般不作推荐。
二、参评原则
1、典型性。推荐的候选人应有较高的公认度,具有一定的榜样和示范效应。
2、多样性。推荐的候选人能代表一线教师的多类群体,既具有教书育人的共性,又能展示其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关爱学生等多方面的贡献与风采。
3、公平性。推荐选拔的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参评条件
 1、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具有优良的道德情操、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热爱本职工作,将传授知识、开展科学研究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教书与育人的统一,具有教书育人的感人故事,富有榜样作用与教育意义。
3、奋发进取、业绩突出。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教学能力强,在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教改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②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③关爱学生多,深入学生群体,切实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在学生中享有高度赞誉。
三、实施安排
(一)学院推荐
1、“十佳教师”候选人由各学院推荐。各学院要通过组织推荐、教师推荐和自荐、学生推荐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发动,并在此基础上,组成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的评委会或考评小组,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确定推荐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2、在所在学院范围内对推荐候选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十佳教师”推荐表》及评选材料(附件2),于5月6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注:根据名额分配,学院推荐人选为1名。学院先由教师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4日。
联系人:章宗森,电话:86919128,地点:行政楼719室。
(二)学校展评
1、由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
2、通过校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络和广播台,开展为期一周的候选人先进事迹宣传展示。
(三)评选表彰
1、展评活动结束后,在5月下旬举行校第六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每位候选人上台结合PPT演讲5分钟。
2、评选会组织学校领导、校内**家、学院部门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评选出10名“十佳教师”,其余参评教师获“十佳教师提名奖”,并进行现场颁奖。
3、学校在教师节前后组织表彰大会,向获得“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在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推荐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不搞平衡与照顾,精心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2、各学院在推荐候选人时应当把师德放在首位,突出教师的奉献精神、突出业绩和感人事迹。
3、各学院需推荐教师评委2名、学生评委4名,组织后援团30人、指定后援团负责人1名,并策划、组织好评选会现场后援团的互动活动。
 
附件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六届“十佳教师”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六届“十佳教师”推荐表
附件3. 第六届“十佳教师”评选需报送材料及要求说明
附件4. 第六届“十佳教师”评选会评委推荐表
 附件详见校网公告
 
党委宣传部、人事处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