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法学院毕业班(实习)安全稳定工作协议书

人文与法学院毕业班(实习)安全稳定工作协议书

发布者:杨昌天发布时间:2018-03-14浏览次数:716

一、为了维护校园稳定,创建“平安校园”,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此协议书。

二、各班长、团支书记为所在班、团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人。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具体分工情况报学工办备案。

三、每位同学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

在杭州实习的同学晚上如不回寝室主动向安全联系人报告,在杭州以外地方实习的同学每周主动向安全联系人报告,确保每位同学的安全。

四、安全承诺内容

1我承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处事理智,合法合规。不从事迷信、邪教、传销活动。

2.我承诺不组织和参与集体**,对参与学生及时开展疏导,率领党员稳定和动员学生回宿舍。

3.我承诺遵循《公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突**况,要报辅导员。

4.我承诺不妨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在教室及寝室大声喧闹。发生吵架、斗殴事件时,应及时制止并协调,防止矛盾激化。

5.我承诺遵循如下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班级、团支部组织外出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事先把活动计划报辅导员审核,并征得分管总支副书记批准。外出组织活动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

6.我承诺若要离开学校,则自觉履行请假手续,若擅自离校、离杭而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7.毕业班级责任人应带头并要求同学毕业时文明离校、不得酗酒。

8.我了解并承诺遵循学校关于毕业班实习的相关规定,及时向辅导员或指导老师汇报实习单位及实习情况,认真完成实习手册;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初入社会,提高警惕,真正对自己的实习安全负起责任,在实习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任何事故则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9.若遇突发事件,及时与辅导员取得联系。

五、如因责任人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事件发生或事态扩大,将追究其责任,取消各种评优、入党、就业推荐等资格,并给予党纪、校纪处分。

六、该责任书一式两份,辅导员、责任人各执一份。责任书有效期为入校日至毕业离校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学工办

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

班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

  

承诺人签名:(按学号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