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学生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2016级学生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发布者:尹菊琴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517


2019329日,人文与法学院16级学生党支部在党员之家召开了“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尹菊琴主持。

尹老师带全体党员同志们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意见》《条例》)。他表示:“《意见》《条例》两文件的印发实施,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唐梦洁同志表示:“《条例》中提出的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作为学生党员,我们应该做到工作学习生活中,重要事项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增强党员意识,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引领同学共同成长进步。”

支部书记尹菊琴总结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对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作为教师党员,我们应当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从自我做起,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为立德树人、为争创“双一流”建设提供强大政治保障。”

支部大会上,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党员,要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同时深入理解十九大的伟大精神,为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