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尹菊琴发布时间:2019-01-22浏览次数:533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校关于2019年继续实施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的安排。现将人文与法学院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团队在申报时除了标记三大项目类别外:科技创新(仅限本科生申报),科技成果推广和创新创业孵化(仅限研究生申报),另请标注好小的分类(机械控制、生命科学、能源化工、信息技术、哲学社科)。

2、学院需认真审核上报的项目,2019年院级科技立项作品和参加“挑战杯”竞赛重点培育优先。

3、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院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团队成员必须是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团队中须有2017级或2018级成员,以防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毕业离校而造成的麻烦。

4、对于团队负责人的要求:

以下三类学生不能担任2019年度新苗项目负责人:

12018年度新苗项目负责人;

2)已经成功申报项目,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3)20197月前离校的学生(即现在研三、大四的学生)。

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5、对于指导老师的要求

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指导教师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6、校实施办公室根据省项目办分配名额、专家组意见及上一年度学院项目进展、结题情况,和挑战杯的获奖情况确定学校上报项目。其中,凡上一年度有延期结题项目,则根据延期项目数,相应减少学院报送校级评审项目数;凡上一年度有验收不通过项目,则根据不通过项目数,相应减少学院报送省级评审项目数。

7、校实施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8、申报纸质材料(见附件),一式一份,统一交人文与法学院学工办,2019227日(周三)上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交至9123办公室尹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q@hdu.edu.cn

9、科技创新(仅限本科生申报)由团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科技成果推广和创新创业孵化(仅限研究生申报)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评审。

学院联系人:尹老师86919045

 

 

 

 

附件:

1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

2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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