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通识第七讲】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徐祥民教授来我院讲学

【人文通识第七讲】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徐祥民教授来我院讲学

发布者:陈海威发布时间:2018-05-20浏览次数:2652

518日上午,人文通识教育大讲堂第七讲在力行楼(九教)103举行,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博导徐祥民应邀做了题为“绿色发展与绿色发展法”的学术讲座,来自我院的法学专业的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徐祥民教授认为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观中永续发展的形象说法,是借用绿色的生命寓意来表达的发展观。绿色和发展是休戚相关的共同体,缺一不可,不可分割。盲目一味追求需求的发展,忽视了绿色的存在,会导致发展的供给消耗殆尽。绿色发展需要法律的强制推行,只有通过法律对环境消费利益主体实行约束,才能保住我们的绿色家园。徐教授从绿色发展法的正当性的角度去论证实在法的价值,他认为,切实推进绿色实在法,才能确保绿色发展更好的发展,同时也更好地为人们所接受,避免“温水煮青蛙”式的麻木,使人人从自己做起,关爱环境,保护环境。

这场讲座主要展示绿色发展的来历,探索绿色发展的秘密,寻找实现绿色发展的路径,素描绿色发展法的轮廓。徐祥民教授旁征博引,给听众上来一堂精彩的与绿色发展相关的法律通识课。



徐祥民,山东汶上人,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博导。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部主任、蓝色文明与绿色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出版独著《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研究》、《古代刑罚与刑具》等学术著作20余部;主编《诉讼法学词典》等多部教材;担任《中国环境法学评论》主编,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二百余篇;论文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

(撰稿人:何勇伶 摄影: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