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周锋发布时间:2017-09-09浏览次数:1010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7年试行)

为了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保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

以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轻鸿

成员:郑海味 方建中 严莹 王国枫 陈伟华 曹莉亚

三、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推免生类别中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的名额数。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受处分记录。

5、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推免生除要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所有资格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426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2)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专业前10%

2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学院综合排名限制优先推荐,该类推荐名额占用学院所分配的推免总名额,比例一般不超过40%

1)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专业前50%

2)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须获得以下标志性高水平创新成果1之一:

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2(以团队获奖的,排序前三名的可以申请);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3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3出版学术专著;或为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的第一获得者。

3)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须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和综合面试答辩,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符合申请条件情况下可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优先推荐,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公示。

1:相关成果须与申请专业相关,获得成果时间截止当年831日(含)之前,学科竞赛须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论文和专著须正式出版,专利授权须有授权书。

2学校认定学科竞赛及获奖等级: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银奖及以上;在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在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总决赛中入围等,具体由教务处认定。

3:学校认定的期刊和出版社以及级别,以学校科技部最新规定为准。

3“支教团”专项推免生

1普通专业学生的大学英语四级500分及以上,或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426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2)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专业前50%

3)身体健康,能适应当地艰苦环境,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支教工作。

4)在校期间具有学生干部经历,取得优秀的工作成绩;同时热心公益,拥有丰富的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经历。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六、推荐程序

(一)学院制定本学院具体实施细则,在推荐工作开始前,面向本学院毕业生公布,并报学校备案。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支教团”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交团委。

学生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须准确真实,一经发现材料不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申请时还应承诺保证(附件2)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造成浪费推免名额者,将作为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每位学生按推荐类别限报一项,多报无效,请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学生,慎重选择,一旦提交不能更改。

(三)推荐工作进程详见:2018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程安排表。(附件3

(四)学院对各类别推免生的推荐

1.对普通推免生和特殊学术专长生的推荐

1)对特殊学术专长生的推荐。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认定与审核通过后,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进行综合面试答辩,根据综合评分排名,按照不超过学院推免总名额4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予以优先推荐,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学院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学院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内网公示。

综合评分=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100+综合面试答辩成绩(百分制)

综合面试答辩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参与学生的综合面试答辩必须有完整书面记录。

以学科竞赛获奖团队申报的,每个获奖团队最终限推一名。竞赛获奖团队成员存在学院交叉的,组成联合面试答辩组进行答辩。

若学院当年推荐名额仅有1个,不再按特殊学术专长生和普通推免生分类推荐。

2)对普通推免生的推荐。经学院对申请者认定和审核,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为依据,通过综合评分,根据学院剩余推荐名额(减去特殊学术专长生推荐名额)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予以推荐排序,学院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院内网公示。

综合评分=平均学分绩点(5分制)*100+综合评审成绩(百分制)

综合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含))不予推荐;所有参与学生的综合评审打分等材料须完整保留。

学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直接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反映,由其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

2.对“支教团”专项推免生的推荐

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交团委,团委会同研究生院、学生处、教务处、组织部等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推荐名额和综合评分按1:1.5的比例予以推荐排序。团委填写《申请表》推荐意见和《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把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在部门内网公示。

(五)上述名单各学院按时报送教务处审核汇总,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联系方式反映,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六)如有学院的推荐数不足当年推荐名额,则多出的名额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由学校统筹处理;由于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推荐人数不足的,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在本学院的候补名单中补足,如本学院不能补足的,则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由学校统筹处理。

(七)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八)按教育部规定,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925日前结束。

(九)推免生按教育部要求和招生单位有关规定须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七、本办法所指“平均学分绩点”等成绩,须根据每门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补考、重修等非首次课程成绩不得计入。

八、各学院是推免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推免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未按相关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将严肃处理责任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推免生名额、直至取消该学院推免资格等处理。

九、本办法由人文与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人文与法学院

                                     2017.9.11


附件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学院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本科专业

  

学号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手机

  

外语语种和成绩

CET4

CET6

□其他

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排名/所在专业总人数)

/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

  

申请推荐类别

□①普通推免生□②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③本校支教团推免生

(注:限报一项,多选无效)

竞赛获奖(以团队获奖的请注明获奖年份、名称、等级、成员名单及成员所在学院等信息)、论文、专利等标志性成果情况:

  

  

  

  

  

  

  

  

奖惩情况:

  

  

  

  

  

  

  

主要学习经历(从高中起):

  

  

  

  

  

  

主要社会实践和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本人承诺:

  

上述所填信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月日

学院推荐意见(包括推荐理由,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科研潜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评价):

  

  

  

  

  

  

  

  

  

  

  

  

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名):

(学院公章)

年月日















(请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诚信承诺书

本人为学院学生,学号现申请本校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取得推免生资格,本人保证如下:

1、不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入学考试;

2、不参加2018年毕业生就业;

3、不出国、出境留学;

4、按时参加接收院校组织的复试,在接受报考院校的待录取通知后,及时告知学院教务办老师并登记,同时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学院留档。

  

  

  

  

保证人:(签名)

2017年  月 

  

  

  

  

注:填写好同申请材料一起提交学院。


附件3

2018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进程安排表

911

1.学校下发推免文件、推免名额和接收章程,布置推免和接收工作。

912-15

2.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学习推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本学院2018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细则和本科教学秘书联系信息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分别提交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备案),培训参与推免所有工作人员,部署安排推免各项工作;

3.学院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审核汇总后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916-19

4.各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名单(含学术特长生公示材料)在学院内网和公告栏内公示,同时将标有公示名单超链地址的电子版名单发送至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5.9191500前,各学院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汇总表》整理排序后报送至教务处审核汇总,审核无误后提交研究生院。

920-25

6.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7.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920日前

8.各学院根据学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制定并公布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925-27

9.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

928-30

10.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确认复试,学院发送复试通知、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930

11.各学院完成第一批推免生接收工作。

1015日前

12.各学院完成全部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注:研究生院联系人:李智虎、王晟 电话:8771351586919140邮箱:lizhihu@hd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楼207

教务处联系人: 王妮妮电话:86919173          邮箱:wangnn@hd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楼106

人文与法学院联系人:周锋电话:86919040

办公地址:第九教学楼111室邮箱:zhf12007@hdu.deu.cn